擦鞋何太急 教育局的曼德拉效應及統戰口徑


坦白說,現在我們對政治人物的言行要求可說十分之低,只要能說兩三句人話,包保民望高漲。


偏偏事實是,說人話好難。近日無風起浪的,竟然係本身以為上一任己經差無可差但其實可以更離譜的教育局局長。



「收回主權」無風起浪


事源主要是教育局局長在立法會回應議員關於課本評審小組就教科書提供修改意見,當中包括「收回主權」及「香港在中國南方」得語句被認為不恰當。楊局長一語既出,即引來大眾嘩然,在在衝擊普通人常識。


「香港在中國南方」錯誤一說,甚為白痴,不想花時間去評論。至於「收回香港主權」,翻看楊局長在立法會的說法是:


「於基本法內寫得很清楚,我們是國家恢復行駛香港主權,即是恢復行駛,從來沒放棄香港主權,所以是沒有一個移交主權或是收回主權的問題。」


被廣大市民質疑後,翌日局長再詳細解釋,節錄如下:


「我昨日提及「收回」的說法......那句是中國強力要求收回香港主權,我所說的是有關主權的問題,因為根據《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九九七年是「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我昨日已解釋過香港的主權一直以來都在國家手裏,所以不涉及「收回」......不適宜用「收回」,所指的是主權,即是不適宜說「中國收回香港的主權」。但在《基本法》亦提到「中國收回香港」,在「收回香港」這看法是沒有問題的。」

就此,我認為有幾點值得細思。


第一,如果你相信民族大義,自然會認同局長的解說「無可厚非」,意思是香港「主權」「自古以來」都是中國的,因此無須有「收回主權」一回事,撥亂反正其來有自。

第二,第一點其實楊局長一開始解說不清,結果大眾收到的訊息是「政府連「收回香港」都不能說」,株連甚廣,那是否「回歸」也不能用?因為香港既「自古以來」是中國的,談何「回歸」?相信這是爭議開端之一。


第三,「收回香港主權」一說其實亦一直為官方所用,搜尋一下香港及內地政府網站例子多如牛毛,甚至有識之士更查找出有關說法曾出自鄧小平之口。再者,「移交主權」就更為人廣泛使用,我記憶中當年回歸大典亦有用到「主權移交儀式」,而現在網上公務員事務局網站的「政府部門常用詞彙」亦有收錄「主權移交」(Transfer of Sovereignty)一詞(由於相信好快會俾刪走,特cap圖以留名)。這種狀況,猶如曼德拉效應,作為政府一夜之間今是而作非,惹起爭議根本咎由自取。


第四,補充一點,事情是出自教育局所謂評審小組,其成員包括「教育局科目專家、大專學者以及前線教師」,不過當局一向將小組成員名單保密,由此可見這些成員都是當局千挑萬選的自己友,自然與政治相關的修改很大機會是教育局提出的。


雖然大家可以挑戰政府的修改,例如深究何謂「主權」,或者考據南京條約有否相關的說法,這些大哉問要留待有識之士指教。另一個問題是,到底教育局有何根據冒大不諱進行修改呢?


統戰口徑


政府機構是個龐然大物,一向對任何口徑的改變十分小心,因為從政者一旦前言不對後語,很容易招來話柄。


今次教育局對「收回香港主權」的修改,令我記得較早前在網上看過的一篇《新華社新聞資訊報導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這篇文章到底是不是新華社所出不得而知,但我覺得大家亦可以一讀,當中有不少是類似勸君莫講粗口但就會寫「千祈唔好講X佢老母」之類的寫法,好好笑。)


在這篇文章的第四部分「港澳臺和領土、主權類」當中第45點:

「不得將香港、澳門回歸祖國稱為“主權移交”“收回主權”應表述為中國政府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政權交接”。不得將回歸前的香港、澳門稱為“殖民地”,可說“受殖民統治”。不得將香港、澳門視為或稱為“次主權”地區。」
這正正是楊局長的說法,用詞和例子極其相似!


另外,我亦在網上內地官方網找到一篇《統一戰線知識手冊》,當中第五章 「港澳臺海外統戰工作」第八點:

「統戰宣傳報導中涉及港澳臺海外統戰方面應注意把握的有關問題。香港、澳門在回歸祖國前不是殖民地,在涉及港澳回歸的宣傳報導中,應使用“我國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的提法,或簡稱“收回香港、澳門地區”,不要使用“收回主權”的提法。」


這個說法和新華社文章所表達的十分相似,而這本《統一戰線知識手冊》的出版社是華文出版社,而一查之下這個出版社正是中央統戰部的直屬出版社。


結語


綜合以上總總,可以推測出所謂統戰之爪已經慢慢向香港教育界的意識形態伸開過來,而首先要搞定的,就是要將本地教科書的口徑和內地統一起來,哪怕是今是而昨非的那種粗暴的修改。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沒有直接中央下達命令,教育局的自我審查亦可見慢慢向內地的統戰口徑靠攏,甚至有為擦鞋而率先自閹。


我並不相信曼德拉效應,因為人的記憶並未如想像中可靠。不過,在香港,我相信曼德拉效應將會可悲地在我們的周遭落地生根。

漫天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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